11月1日起,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新規開始實施啦
有那么一筆錢
平時大家都用不到它
有時候甚至會忘記它的存在
但是一旦這筆錢有了什么變化
大家總是會立刻關注起來
它就是——
▼住房公積金
最近,深圳住房公積金
提取、貸款有了新規
并且下個月就要開始正式實施了!
10月21日,記者從深圳市公積金中心獲悉,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將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介紹,新規對原提取、貸款政策進行了微調,主要包括取消部分證明材料、延長購房提取時間間隔、對租房提取額度進行差異化安排、違規騙提職工被限制提取以及實施聯合懲戒、部分限制交易類住房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等。
對于深港君來說
辦理業務的時候最怕各種證明材料要的材料太多
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就忘了哪個
結果白跑一趟
而這次新政就取消了部分材料
下面我們就來詳細看看吧~
取消部分提取業務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據介紹,本次提取新規對不適宜現行提取業務開展實際的相關證明進行了調整:
⊙ 取消“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失業證明”等,職工的失業證明數據直接通過政府信息共享等平臺查詢驗證;
⊙ 取消“永久居留權證明”,在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定居的職工,提交戶口注銷證明、回鄉證或臺胞證即可。
購房提取票據間隔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
此外,為進一步支持職工的住房消費,提取新規對購房提取業務辦理所需要的購房票據間隔有效時間予以延長,新規規定購房時間與職工申請提取時間相隔在三年以內的(此前為兩年)均可提取,以相關發票和稅票等憑證開具時間計算。
基本保障對象可按實際房租提取公積金
一直以來公積金都可以提取出來
來還你的房租
讓不少深圳租房者輕松了不少
而這次也有變化
據深圳市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更好地支持深圳市住房保障相關工作開展,提取新規定對屬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確定的基本保障對象在租房提取額度上予以適度傾斜。
即屬于基本保障對象的職工,可以自行選擇通過公積金中心自助服務平臺或深圳市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臺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每月可提取實際住房租金支出,且不超過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屬于基本保障對象的職工,可以選擇每月按實際房租提取公積金,也可以選擇按不超過當月應繳存額的65%提取公積金。
其他職工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的,租房提取額度仍按照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5%執行。
規范購房提取業務受理情形
該負責人介紹,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關于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限制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炒房或其他投機行為,提取新規進一步規范了購房提取業務受理情形,對職工房產權屬證書上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其他權利人的,深圳市公積金中心不予受理該套住房的購房提取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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